圣象“新实木”地板换汤不换药背后的利益所趋?
2014-11-15 17:28  来源:未知 作者: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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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某地板企业以圣象“新实木”地板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告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圣象木业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爱地森地板销售中心(圣象地板产品的经营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人民币200万元的新闻不径而飞,成为业界竞相转载和讨论的热门话题。

        记者了解到,江苏某地板企业与圣象地板均是生产、销售实木地板及实木复合地板的企业。但是,从2009年起,圣象集团即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圣象木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授权的南京市弘阳家居迈皋桥店经销商公开销售名为“新实木”实则为“实木复合地板”的产品。根据中国实木复合地板国家标准(GB/T 18103-2013)中规定:实木复合地板,即“以实木拼板或单板(含重组装饰单板)为面板,以实木拼板、单板或胶合板为芯层或底层,经不同组合层压加工而成的地板”。对此,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解释称:实木复合地板,不管表层木种多么珍贵,底层底板多么优质,其都不能被称为或认为是“实木地板”。

        那么,究竟是什么魔力驱使圣象这样的大品牌地板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以“新实木”为噱头,进行实则为实木复合地板的经营和销售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多方联系采访到了江苏某地板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他向记者透露:国内地板行业历经近20年的发展历程,现在已经十分成熟,无论是地板品类和销售价格都已十分清晰透明,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不良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钻法律漏洞,做出换汤不换药的“概念炒作”之举,企图以此来蒙骗和忽悠善良无知的消费者。

        据了解,“新实木”这种三层压合地板做为一种新型的环保建材,在国外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只是近几年才在国内兴起而已。因此,消费者对它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还很有限。但是,做为一个有良心的企业,一个已然被消费者信赖和支持多年的行业大品牌,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媒体资源,光明正大地进行“新实木地板”的科普知识宣传。而不应该遮遮掩掩,故意言此而意彼,混淆概念,做出伤害消费者、损毁自身名誉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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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