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被评为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单位
2013-03-11 17: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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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武汉3月11日电(记者李建平) 记者从11日召开的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武汉市政府被湖北省通报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单位。这是该省自2004年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以来首次通报的不合格单位。

  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欢乐大道东湖景园一在建楼房的施工电梯发生坠地事故。施工电梯在升至100米处时突然失控坠落,造成梯内19人全部遇难死亡。这也是武汉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建筑事故。

  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劣纳入市州人民政府、省直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说,对安全生产的问题不能“和稀泥”,要赏罚分明,落实责任,不能搞地方保护。不要等类似武汉“9·13”升降机坠落的事故发生后,再去查处案件,要防患于未然,警示矫正,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对重点行业进行隐患排查,3月底之前汇总,拿出整改意见。

(原标题:武汉市政府被评为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单位)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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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