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计生委被合并是调整人口政策最明显信号
2013-03-11 17: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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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为何合并两者服务体系重叠

  重复建设突出

  中央编办负责人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目前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计生部门从中央直至乡镇的服务体系,开展生殖健康、母婴保健等医疗服务,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内容相同。同时,在新的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也需要不断提高。

  特别关注继续实施计生一票否决制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合理设置相关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这项工作得到加强。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有啥好处卫生资源 计生可以用了

  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卫生部与国家计生委合并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方便统一资源配置。两个部门职能相近,甚至交叉,比如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医院在生育方面的很多职能就有重叠,整合起来,资源就可以得到优化。整合起来以后,就可以统一配置资源,进了计生服务站可以看病,进了卫生院也可以接生。一方面资源充分利用,另外也方便老百姓办事。

  二是现在计生工作可以利用的资源更宽了,更大了。王峰指出,今后卫生领域的资源,计生工作也可以利用了;反过来,卫生院、卫生系统医疗服务也得到了加强,它可以把计划生育系统一部分资源加以利用。

  历史回顾计生工作最早就由卫生部管

  最早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设在卫生部妇幼卫生司下面。那是在1962年末,卫生部妇幼卫生司设立了计划生育处,具体负责管理全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1968年11月,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被撤销,计划生育工作再次由卫生部承担。

  1981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

  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据新华社

  小资料

  

  全国有计生机构8万个

  上个世纪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出台,国家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共存至今。

  从省到乡四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或计划生育服务站,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为育龄夫妇提供节育节孕的技术指导、咨询和临床医疗服务,即常见的结扎、上环、引产等。

  官方对外的公开数据截至2005年底。数据显示,国家、省、地、县、乡五级的计生机构总数逾8万个,全国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超过50万人,但其中只有10万余人属于编制内的公务员。在乡一级,92.17%的乡镇都设有计生办,79%有计生站。

  如此规模,只为保障计生政策能够得到最彻底的执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介绍,计生系统率先发明了“一票否决”制,其适用对象不仅涵盖了各地区党委、政府的负责人,还包括违背政策者所在的单位。一旦地区或单位不能完成年度计生工作的目标,其“一把手”的政绩或业绩都受到影响。李建新分析,这是计划生育在基层推行力度最强的重要原因,“到任何一个农村去,最醒目的都是计划生育的宣传标语”。 财新

  分析

  为什么是计生委被合并?

  被看做是调整人口政策最明显的信号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被看做是中国调整人口计生政策最明显的信号。

  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将从“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关口,在不少学者看来,长期以控制生育为首要任务的计生委已无独立存在的必要。拆分计生委,成为最佳选择。

  节育节孕演变成强制指标

  尽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公民的知情选择权,但在现实中却是冷酷的计生指标。很多地方的政府都明确规定了强制节育的考核指标。一些地方性法规强制性规定已生育子女的公民必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一胎上环、二胎结扎”。湖北、江西、河南等多地还存在母亲未上节育环,孩子不给上户口的情况。

  尽管《计划生育法》为计生系统的行政权力设计了司法监督——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但现实中因暴力计生而走入司法程序的案例非常罕见。

  不过,近年来随着舆论监督环境的变化,暴力计生有所收敛。2006年,国家计生委在全系统内开展“依法行政”的普法活动,并开展长期的培训和督查。相较强制节育,利用经济杠杆控制生育,被提到了优先的位置。

  社会抚养费高达个人收入10倍

  按照国家计生委在2002年颁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违规超生的公民,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在现实中,这笔费用可高达个人每年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为例,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万元,农村居民为1.4万元。前者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4万元;后者超生,征收13万元。

  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功能重叠

  目前全国各乡镇的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分别由县卫生局和县计生局垂直管理,各自都在提供宣传教育、药具发放、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这是明显的资源重复叠加,应该进行整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说,“我们不否认计生有其自身的特点,但这不是计生部门独立的理由。”

  这种职能明显交叉的机构设置,早已受到地方诟病。早在1992年,四川省南川县卫生局魏铭德等地方官员即撰文指出,中国本就存在卫生资源不足、综合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而每个乡新建一个计生站,至少耗资四万元,再加上计生技术服务的器械、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仅南川县43个乡(镇)就浪费达50万元。不少学者认为,撤并或拆分计生委的安排,符合大部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题中之义。

  财新

(原标题:卫生部计生委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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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