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澄清公告与事实有出入 同业竞争大行其道
2012-06-26 10: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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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厦门钨业(600549.SH)因“钨矿”事件广受媒体和投资者的质疑。但这一事件所产生的“蝴蝶效应”才刚刚开始。

有投资者表示,厦门钨业与大股东的控股企业厦门三虹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而据中国资本证券网调查发现,投资者的怀疑及担忧不是毫无道理的,事实上,厦门钨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行洛坑钨矿、豫鹭矿业)以及厦门三虹都涉及钨精矿的出售业务。这与厦门钨业在澄清公告中所称“在钨精矿销售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法存在出入。

强势澄清是谎言?

6月5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刊登的题为《世界最大钨矿诞生记-江西大湖塘钨矿实现重大找矿突破的前前后后》的文章称,厦门钨业通过持有巨通实业30%股权,参与开采大湖塘钨矿。

6月7日,厦门钨业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国土资源部网站所称“厦门钨业”实为大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控股企业厦门三虹。

厦门三虹成立于2000年3月,冶金控股总计持股34.51%。

在厦门钨业6月7日的澄清公告发布之后,《中国经营报》随即发表题为《世界最大钨矿诞生记-厦门钨业涉嫌侵占股东资产》的文章对厦门钨业与厦门三虹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进行质疑。

上文指出,随着厦门三虹介入程度的加深,加之“世界最大钨矿”的发现,厦门钨业与厦门三虹存在同业竞争,未来还将更为明显,而这有违两者分立时签订的《分立协议书》内容。

对于媒体的质疑,厦门钨业毫不示弱,6月12日即发布澄清公告称,厦门三虹目前有部分钨精矿销售业务,本公司主要从事钨冶炼产品、钨粉末、硬质合金、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产的钨精矿大部分用于后续加工(小部分根据所在地政府要求,按市场价销售给当地冶炼企业),在钨精矿销售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

然而,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后,中国资本证券网发现,事实并不像厦门钨业在澄清公告中所阐述的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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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